丹徒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根据《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机构**方案>的通知》(镇发〔2010〕15号)设立,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卫生**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