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丽春镇喜来乐副食店 许可项目:烟花爆竹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小餐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